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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学会

大学农业暨自然资源学院农艺学系学会组织规则
 
 
第一章 总   则
条:本国立中大学农艺学系学会依本校学会组织规则第一条成立会,「国立中大学农艺学系学会」简称本会。
条:本会以联络情、砥砺学行养互助合作精神宗旨
条:本会会址设于作物科学大楼农艺系馆一楼农艺学系学会公室。
 
第二章 会   员
条:凡本农艺学系之同学均为本会会
 
第三章 权利与义
条:本会会员有使选举、罢免、案、表决四种之利。
条:本会会员有守会章、服从决之义
 
第四章  组织与职
条:本会最高权机关为会员大会。
条:本会设干事议,由总干事一总干事一至人,干事九人共同统由会选举额按年当分配。
条:本设总务学艺、体育务、活动、公关、器材、编辑、摄影,各设置股一人,由干事别兼任之
得视工之繁简,设置副长一人至二人由股股长提请会通过聘任。
一条:各股之职如下:
       掌理事及不于其各股事
       、学股:掌理学术及出版事
       、体育股掌理康乐、旅行及育活动事宜。
       、服掌理联谊、服务事宜。
       五、活动股:掌理会议活动相关事宜。
       六、公关股:掌理募款、宣传事宜。
       七、器材股:掌理器材借用、保管、归还事宜。
       八、编辑股:掌理文、企划事宜。
       九、摄影股:掌理照相、摄影事宜。
二条:本会干事期均为一年,得选连
届干事须于学年第二学期考前一改选请课外动指导组核备。
会应聘教师若干人担任导或任为指导。
 
第五章 会   议
会员大每学次,学期始或束前举,必要时由会员三分之一上联名签请召开时大
六条:本会干事议每月举行一次由总干事召集之。
 
第六章 经   费
七条:本会经费源如
 、会费。
 、乐捐。
八条:本会会员费额数,由大定之,如有拒缴费者,报请任议
第七章 附   则
规则学生事务会议通报请校长核定后订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