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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學會

大學農業暨自然資源學院農藝學系學會組織規則
 
 
第一章 總   則
條:本國立中大學農藝學系學會依本校學會組織規則第一條成立會,「國立中大學農藝學系學會」簡稱本會。
條:本會以聯絡情、砥礪學行養互助合作精神宗旨
條:本會會址設於作物科學大樓農藝系館一樓農藝學系學會公室。
 
第二章 會   員
條:凡本農藝學系之同學均為本會會
 
第三章 權利與義
條:本會會員有使選舉、罷免、案、表決四種之利。
條:本會會員有守會章、服從決之義
 
第四章  組織與職
條:本會最高權機關為會員大會。
條:本會設幹事議,由總幹事一總幹事一至人,幹事九人共同統由會選舉額按年當分配。
條:本設總務學藝、體育務、活動、公關、器材、編輯、攝影,各設置股一人,由幹事別兼任之
得視工之繁簡,設置副長一人至二人由股股長提請會通過聘任。
一條:各股之職如下:
       掌理事及不於其各股事
       、學股:掌理學術及出版事
       、體育股掌理康樂、旅行及育活動事宜。
       、服掌理聯誼、服務事宜。
       五、活動股:掌理會議活動相關事宜。
       六、公關股:掌理募款、宣傳事宜。
       七、器材股:掌理器材借用、保管、歸還事宜。
       八、編輯股:掌理文、企劃事宜。
       九、攝影股:掌理照相、攝影事宜。
二條:本會幹事期均為一年,得選連
屆幹事須於學年第二學期考前一改選請課外動指導組核備。
會應聘教師若干人擔任導或任為指導。
 
第五章 會   議
會員大每學次,學期始或束前舉,必要時由會員三分之一上聯名簽請召開時大
六條:本會幹事議每月舉行一次由總幹事召集之。
 
第六章 經   費
七條:本會經費源如
 、會費。
 、樂捐。
八條:本會會員費額數,由大定之,如有拒繳費者,報請任議
第七章 附   則
規則學生事務會議通報請校長核定後訂時